江某经营着一家牙科诊所。2023年10月,费某来到诊所要求拔一颗蛀牙。经检查,费某确实有一颗牙齿已经蛀掉需要拔除。经过询问牙齿修复,得知费某没有高血压等疾病史后,江某开始给费某注射麻药准备拔牙。麻药注射了一半,费某突然表示头晕、呼吸困难,并出现了脸红、出汗等症状。江某立刻停止注射,主动要求带费某前往医院诊治。但费某一口认定自己是麻药过敏,并称自己朋友众多,如果让他们知道了,担心会过来砸了江某的诊所,不如让江某转账5000元,自己前往医院诊治。
由于诊所里还有其他病人就诊,不愿过多纠缠的江某只能按费某所说转账了结此事。事后,江某越想越觉得有问题,于是报警。
原来,费某早知自己对麻药过敏,一打麻药就会出现流汗、心慌等症状,但过一会儿就会自行好转。利用这样的特殊体质,费某先后前往了十余家牙科诊所,每次都以看牙的名义让医生给自己注射麻药,随后以麻药过敏为由要挟对方并索要钱财。
被告人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威胁、要挟的方法,多次强行索要他人钱财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被告人费某系累犯,依法应从重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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